社運人士指監警會越權查示威 法庭押後判決

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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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智恆指監警會越權提司法覆核,法庭押後判決。
社運人士呂智恆指監警會主動審視去年6月9日至7月2日發生的大型示威遊行活動並進行研究,是進行調查和超越了其職權範圍,為此入稟高院司法覆核監警會之決定。案件今早(7日)在原訟庭以遙距方式進行審訊。法官透過視像系統,聽取呂與監警會雙方大律師陳詞後,決定押後判決。
申請人呂智恆的大律師今表示,根據《監警會條例》,監警會並無主動調查權。其實在條例還在草擬階段,已關注到如果賦予監警會調查權,若監警會與投訴警察課就同一投訴有不同結論,便會引起判決混亂不一致的問題。
監警會的大律師則強調,監警會所做的只是針對涉事日子的事件發生次序的研究,並非任何調查,亦不涉及對事實的裁斷。監警會有權在沒有收到投訴下,主動檢討警隊的行動,研究有否缺失。例如警方於2009年,在觀塘繞道截停市民車輛以阻截非法賽車之事件,監警會便曾主動研究。此外,今次事件的報告仍未公布,申請人只是猜想報告會有調查結論,實屬言之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