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示威中藏武及毀壞等 多名年輕學生被控

2020040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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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年輕學生被控非法集結及刑事毀壞等罪。
去年10月7日全港各區出現反蒙面法示威,警方事後拘捕多名年輕男女,其中3男1女(14至18歲)被告今日(7日)在觀塘法院被控非法集結及刑事毁壞等7罪。各人暫時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6月16日再訊,並准各被告以1000港元保釋外出,但要他們守宵禁,而除了交通原因外不得進入觀塘港鐵站範圍。
4名被告分別為14歲及15歲的少年、同為18歲的男被告高朗及女被告張逸然,均報稱學生。他們同被控於去年10月7日在港鐵觀塘站A1出口2號升降機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加非法集結。
兩名未成年被告另被控刑事損壞上述升降機;15歲被告再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同日在觀塘瑞和街管有3B級雷射筆;高朗亦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及抗拒警務人員共3罪,指他同日在瑞寧街12號外,管有彈射器及彈珠、一把可換頭金屬棒、一把鋸、一把斧頭、一把鐵剷、兩瓶噴漆、一把錘、兩個打火機及一把可摺疊刀,及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員X;女被告張逸然則被控管有一瓶噴漆。
另外,一名22歲健身教練涉嫌於同日在將軍澳襲警而被控,他暫毋須答辯,獲准以1000港元保釋至5月19日再訊。控罪指被告吳智晉於去年10月7日在將軍澳唐德街襲擊警長甲。
兩案的辯方律師均表示會反對將涉案的警員匿名,稍後控辯雙方將就此向法庭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