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男生涉攜2汽油彈擬攻葵涌警署 遇埋伏警員斷正
葵涌警署險再遭汽油彈襲擊!據了解,鑑於上址早前曾遭狂徒以汽油彈攻擊,警方未敢掉以輕心,派人在警署外圍監視。至昨晚(13日)8時許,葵涌分區特遣隊警員在葵芳邨見到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疑有不軌企圖,遂暗中觀察,只見他走到面向警署、位於葵富路的一個休憩處,並把一個手提袋放在一張石枱上後離開。
警員上前截查,在其手提袋內搜出2枚汽油彈,警方不排除有人想利用汽油彈攻擊警署,隨即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把他拘捕帶走,之後再把他押往柴灣興民邨民富樓搜屋,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跟進。據知,被捕男子姓林(21歲),為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的學生。
今年1月葵涌警署曾遭人掟汽油彈攻擊,當日晚上8時許,3名黑衣的蒙面男由葵涌廣場一方步出,一度蹲在花圃壆邊匿藏,繼而走落石級抵葵富路邊行人路,隨即先後點着各自手上汽油彈,奮力掟向對面馬路的葵涌警署。3個汽油彈分別飛往警署車輛出入閘口對出的葵富路,落在往興芳路方向的行車線慢線上,其中1個落在鐵欄邊。警方於2月4日拘捕一名疑涉案的17歲男子,並在他經常出入的葵喜街一工廈分租單位,再檢獲11枚汽油彈及製作汽油彈材料。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62條,藏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可處監禁10年,如有人利用汽油彈縱火,可判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