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長擊傷女警案 10警及食肆負責人同違禁聚令將收傳票

202004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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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於昨凌晨4時,涉案男警長在屏輝徑1間食肆用玻璃樽擊傷1名女警。
元朗昨日(19日)凌晨發生男警長疑用玻璃樽擊傷女警員事件,涉案的40歲姓梁男警長被捕後,已獲准保釋,下月中旬返回警署報到,他已被停職候查。
警方發言人表示,經進一步調查,相信被捕男警長及女警與一同用膳的其餘8名休班警員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規例》),將向法庭申請有關傳票。
據悉,警方經進一步調查,相信該名43歲食肆男負責人亦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將向法庭申請有關傳票。
案發於昨日凌晨4時許,10名隸屬天水圍分區軍裝巡邏小隊休班警務人員,在元朗屏輝徑2至44號一間食肆食消夜,期間有人懷疑「飲醉酒」後開始發生口角,1名警長和一名警員更一度互罵,其後,1名女警為免兩人大打出手,於是上前勸喻兩人,並用手隔開兩人。
豈料該名警長突然用玻璃樽揮向女警頭部。該名女警受傷後,警方接到報案,派出衝鋒隊人員及軍裝巡邏小隊趕往現場處理,但一眾警員到場後,未有發現任何人在場,只遺下受傷女警。
警方發言人昨晚表示,凌晨約4時30分,接獲1名姓蘇的31歲女休班警員報案,指與1名40歲姓梁男休班警員因瑣事爭執,期間男子懷疑以玻璃瓶及手襲擊女警後離去。警方經進一步調查,昨午在元朗區拘捕涉案男警長,涉嫌普通襲擊,案件交由元朗警區重案組第3隊跟進;至於受傷女警,頭部出現紅腫,清醒被送往博愛醫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