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地址騙3500元交通津貼 康文署助理認罪遭還押

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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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助理區志宏承認虛報地址騙3500元交通津貼,遭還押候判。
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工作逾20載的文書助理,因提供虛假住址申報交通津貼,騙取超過3500港元,今日(21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因原居維修才暫時搬遷,事後深感後悔,願意作出賠償。裁判官下令將被告還押至5月4日,等候其背景報告後判刑。
44歲被告區志宏,1996年入職康文署文書助理,事發後已經被停職。根據規定,只有住在與工作地點不同區的員工才可申領補助交通津貼。
案情指,區在2017年被派駐大嶼山的梅窩游泳池工作,至2018年把申報地址由東涌改為位於灣仔駱克道的單位,並於同年4月24日至12月21日期間,以灣仔的住址遞交5份補助交通津貼表格,獲發合共3573.8港元的交通津貼。惟署方人員及後登門了解,揭發被告是住在東涌的單位。
辯方求情時提到,位於東涌及灣仔的2個單位,均是由被告父母所擁有,被告自小住在灣仔,惟2017年年底因單位維修才搬到東涌暫住。辯方又呈上由被告的上司及家人撰寫的求情信,他們形容被告誠實可靠,今次僅屬個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