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有鐵錘被截 兩青年獲准簽保守行為

202004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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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青年獲撤銷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罪,但須簽保守行為。
去年11月各區出現反修例示威,有示威者破壞港鐵站及堵路等,警方事後拘捕多人,其中一名18歲男生及一名21歲店務助理皆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二人今(22日)在東區法院獲撤銷控罪,分別被法庭下令自簽1000港元守行為2年及1年。
其中18歲男學生吳岱宜去年11月12日在西營盤被巡邏警員截停搜查,發現他在背包藏有一枝木棍及一把錘,因而被起訴,今日控方申請撤銷控罪,法庭准他自簽1000港元守行為2年,另付堂費500港元。
而21歲店務助理馮朗濤則於去年11月11日,在中環閣麟街美麟樓外被巡邏警員截停搜查,在其袋內搜出一個鐵錘,他本亦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馮今日亦獲准自簽1000港元守行為1年,其控罪獲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