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警方拍攝 中年婦阻差守行為了事

202005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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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婦出手阻礙警方拍攝示威現場,獲准簽保守行為了事。
去年8月31日有大批市民在旺角聚集,表達反修例訴求,期間一名中年婦因不滿警方錄影她,遂纏擾警員及阻止警車離開,又大嚷叫警察拘捕她。涉案中年婦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案件今(6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控方同意撤銷起訴並以簽保守行為方式了事。法庭最終下令被告自簽1500港元守行為18個月,期間須保持社會安寧及良好行為。
52歲被告黃美雲,報稱是家庭主婦。她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彌敦道與山東街交界,阻礙依法執行公職人員,即女警員12641及警員14079。
案情顯示,當天警方到旺角山東街處理人群聚集,期間看見被告與聚集人士爭執,遂上前查問及開啟錄影鏡頭以記錄經過。被告見有警員錄影她,即時情緒高漲,不但指責警員的行為,又拉扯警員手臂以阻止他們登車離開,更用身體阻擋車門關閉,並企圖登車。警方嘗試把被告拉回行人路上及作出多番警告,但都不成功,遂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