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10月1日衝突 17人涉暴動區院審理
去年10月1日全港多區有遊行集會,其中黃大仙的示威演變成激烈警民衝突,警方當日拘捕多人,其中8男7女被指參與暴動。案件今(7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再多兩人被落案起訴,現案件共涉17名被告,他們被控暴動、抗拒警務人員和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控方將案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法庭定於5月21日到區院進行答辯,期間各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控罪指,郭小杰(28歲)、張啟昌(20歲)、何文謙(25歲)、溫梓霖(17歲)、麥浩偉(22歲)、譚鈞朗(21歲)、鄧有釗(16歲)、方銘(18歲)、楊泳儀(19歲)、卓巧珠(18歲)、郭晞桐(17歲)、鄧茜芸(22歲)、戴珮玲(19歲)、王明佑(21歲)、伍祖儀(22歲)、劉智峰(24歲)和黃碧蓉(23歲)於2019年10月1日,在黃大仙龍翔道一帶參與暴動。
另郭小杰、張、何、溫和麥各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方和王則各被控於同日同地,分別管有一支錘和一個可發射雷射光束的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