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示威期間藏打火機汽油 地盤工暫毋須答辯

202005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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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屯門區有人在馬路上縱火。
年輕地盤工人於去年10月1日多區「開花」示威中,被指管有打火機汽油等物品,被落案控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案件今(12日)在屯門法院提訊,被告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7月9日再訊,以待辯方索閱文件,期間准被告繼續保釋。
控罪指被告23歲的被告馬志斌,於去年10月1日,在屯門杯渡路管有355毫升打火機汽油、兩個打火機和兩個士巴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