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涉反修例活動違法 起訴期所限部分人僅票控

202005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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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27日的衝突中有多人被控。
去年10月27日旺角反修例衝突中,大批示威者被捕,當中7名男子分別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今日(13日)在九龍城法院分7案提訊。據悉,新冠肺炎下法庭聆訊受到影響,律政司為避免超過起訴期限,故選擇以傳票方式檢控。全部被告暫毋須答辯,均押後至7月8日再訊,讓辯方索取文件,被告均獲准保釋。
22歲被告麥成峰,報稱是文員,被控在旺角奶路臣街近燈柱編號AA2618的公眾地方參與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面罩;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管有3枝噴漆。
62歲貨車司機曾偉光,被控於旺角亞皆老街65號新知城外,企圖襲擊警長X。
另一宗案件涉及2名男學生,包括17歲陳偉亮及21歲楊浩泰,陳被控在旺角道近彌敦道的公眾地方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楊被控同地管有一枝噴漆。
其餘4宗案件是以傳票方式控告。當中上述21歲姓楊男生,被控在彌敦道與旺角道交界管有一綑索帶及2個士巴拿;19歲關子康被控在旺角管有2綑索帶;26歲鄭嘉俊被控在旺角道管有3綑索帶;24歲張泰山被控在旺角區管有1個士巴拿。張今日沒有出庭,法庭將再向他發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