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抵舊愛不斷滋擾 男子入稟申禁制令兼索償

202005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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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入稟高等法院,欲禁制舊愛對他再作滋擾。
一名男子瞞着女友暗交女同事,但關係轉差後女同事卻對他不斷滋擾,除不斷打電話騷擾他的親友外,又盜取其資料申請網上借貸,更到他住所等候他及母親,甚至在他車上安裝定位裝置追蹤其位置。男子無計可施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女方接近他的住所及工作地點50米範圍內,並向她索償50萬港元。
原告蔡智豪於入稟狀指,他與被告黎家晞於2016年11月起一同在一間連鎖麵包集團工作,並於去年3月發展出親密關係,而黎亦知道蔡已有一名拍拖已久的女友。
一個月後二人的關係便開始變差,不久蔡的女友便不斷收到電話及訊息滋擾。蔡到今年2月決絕「斬纜」並拒絶黎的復合請求,自此黎便開始以不同手法作出滋擾。
蔡指黎先入侵其電郵盜取其個人資料,並用以向他的親友及舊同事等發放滋擾及威嚇訊息,有親友一日內收到50個滋擾電話。
此外,黎又不時到蔡的住所及工作地點等候他及其母親他們。直至3月10日黎說出他6日前的詳細行蹤,他才在車上發現一個定位追蹤裝置,他雖將之拆除但4月又在車上找到另一個同類裝置。
蔡在入稟狀指事件對他造成極大困擾,他除有失眠及有抑鬱徵狀,駕車時會感到焦慮,擔心又被追蹤,其社交生活亦受到影響,他更因此去報警求助。
蔡現要求黎就他所受的傷害賠償50萬港元,另外亦要求法庭頒令禁制黎再對他及其親友作滋擾,包括不得進入他的住所及公司的50米範圍內、不得再發訊息及電郵等滋擾他及其親友,以及要停止再搜尋他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