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被控非法集結 稱遭警嚇不可用緘默權

202005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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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有示威者進入新城巿廣場的食肆內。
去年聖誕節有示威者於沙田新城市廣場聚集,防暴警其後到場,期間有人疑襲擊警員。懷疑涉案的兩名男子早前各被控襲警罪,今日(14日)在沙田法院再訊。兩案將與另一宗提訊的非法集結案件合併,3名被告俱暫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7月10日再訊,讓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期間准各被告保釋,但要他們守宵禁令及禁足令。
非法集結案中被告原永滔(20歲),被控於2019年12月25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2樓「翡翠拉麵小籠包」內參與非法集結。他的代表律師今日向法庭投訴,指被告在錄取口供前,有警員向他指不可以緘默,否則會令人覺得他「玩嘢」,他亦看到有另一名被捕人士因不作聲而被警員掌摑,故他不敢行使其保持緘默權利。
其餘兩名被告分別是報稱公關人員的27歲邱文傑,以及16歲中四姓麥男學生。邱被控於同日在新城市廣場三期A304號舖外襲擊警長A,麥則被控於同日在該廣場A204號舖外襲擊警長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