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刀賊闖賓館劫款200萬 認搶劫判囚4年半

202005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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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即日捕獲4名匪徒並起回涉案失款。
旺角先施大廈一間賓館去年發生劫案,4名男子持牛肉刀闖入賓館房間,劫去一名來自深圳的男住客逾200萬港元,4人事後由私家車接送逃走,經警方激烈追截後,最終在油麻地貨物裝卸區落網。4名劫匪今早(1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各被判監4年半。
4名被告依次是賴嘉偉(29歲)、張浩倫(26歲)、黃綽雄(31歲)及黃杰(30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2月16日,在旺角亞皆老街83號先施大廈6樓「中由賓館有限公司」某房間,搶劫事主楊普升共204萬港元。
4人被捕前曾任職運輸工、倉務散工、廚工及麻雀館侍應等,過往均有案底,包括曾犯暴力及毒品相關罪行,張曾犯非禮及非法集結,黃綽雄曾犯企圖縱火。
辯方求情指,搶劫過程歷時不足一分鐘,事主在案中沒有受到嚴重傷害,贓款已被全數起回,冀法庭從輕法落。
法官表示,本案是一宗持械劫案,據案例應以監禁5年為量刑起點,被告侵入私人處所行劫,加刑至監禁6年;被告在極短時間內覷準目標犯案,事後由私家車接走,可見事前有一定程度的策劃和預謀,再加刑至監禁6年9個月,各被告認罪獲1/3刑期扣減,各被判監4年半。
第三被告求情稱因母親患骨刺,他負擔不起母親手術費才鋌而走險犯案,惟法官不接納此為有效的求情因素。法官又稱讚警方在案發即日已將4名被告拘捕,行動迅速,值得表揚。
案情指,事主在案發前3天租住涉事賓館房間經營匯款生意,他一般將做生意收到的現金放在床上。事發當天下午約4時,4名被告戴口罩持牛肉刀,衝入事主所住的房間,首被告用普通話大叫:「別動!錢!」,之後便拿走床上的現金放入黑色袋。
閉路電視鏡頭影到4名被告坐私家車逃去,警員接報後尾隨他們的車輛到油麻地貨物裝卸區,首被告將裝有贓款的黑色袋丟到地上,即場被捕,及後警方在裝卸區進行搜索,再拘捕另外3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