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48歲無業女子 涉機場亞博館等虛報炸彈 

202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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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檢獲疑人犯案時所穿的衣物。(林耀康攝)
5月7日早上9時40分,警方999報案中心接獲一名匿名人士報案,指在機場一帶包括亞洲國際博覽館、油庫及酒店,合共三個地點放有炸彈,警方經搜索後,證實上址沒有炸彈或可疑物品發現。案件列作炸彈嚇詐,交由大嶼山警區重案組跟進。
警方展開調查並追蹤電話來源,發現電話由公共地方的電話打出,經深入追查後,成功掌握疑人的身份,並於昨日(15日)中午12時20分,在東涌富東邨公園拘捕一名48歲女子。該名女子報稱無業,現正被警方扣查。警方在女子住所起獲案發時所穿的衣物,正調查疑人的犯案動機。
警方留意到近日有多宗炸彈嚇詐及虛報案件,大嶼山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庚博瀚總督察表示,這些行為不負責任,不但浪費警力,亦並對大眾帶來不便。警方強調虛報炸彈是嚴重罪行,根據公安條例第28條,任何人士觸犯炸彈嚇詐行為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被定罪,可被判處最高罰款15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