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拒襲警案匿名令申請 指保護已夠不能常規化

202005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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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法院裁判官拒絕控方的匿名令申請。
去年10月全港多區出現反禁蒙面法示威,期間一名健身教練被指在將軍澳襲擊警察,因而被控襲警,案件今(19日)在觀塘法院再訊。被告不認罪,案件排期在7月8日開審,預計審期2日,期間被告可繼續保釋。控方申請讓涉案警員匿名,惟裁判官聽罷控辯陳詞後,認為控方未能確實指出警員如何受驚,實毋須在高院禁制令外再施加保護,更不能把匿名令常規化,下令控方公開警員身份。
22歲被告吳智晉,報稱任職健身教練,原被控於2019年10月7日在將軍澳唐德街,博愛醫院八週年鄧英喜中學外襲擊警長A。法庭就匿名令申請作出裁決後,控方將「警長A」改成「黃成輝」。
控方申請匿名令時,力陳不公開出庭警員的姓名,可以防止該警員及其家人被起底;又引用數據指,匿名令開始在部分法庭案件實行後,被起底的警員數目顯着減少,由去年6月的逾千名至今年只有34名。
辯方律師坦言高等法院已頒發臨時禁制令禁制不合法起底行為,故要法庭再施行匿名令是多此一舉,而控方引述的數字所反映的其實是禁制令的效果。再者,控方根本不能指出該警員的心理狀態及其家庭壓力是如何受到影響。律師直指警員其中一個職責就是指證疑犯,質疑:「如果咁都驚,仲係咪適合做呢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