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李宏邦被控疏忽誤殺女病人 案件轉高院審

20200520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李宏邦被加控誤殺罪,案件將於高院審理。
現年87歲的名醫李宏邦,被指因疏忽導致52歲女銀行家在接受肉毒桿菌針(Botox)注射後昏迷不治,成香港首宗打肉毒桿菌針奪命個案。李早前已被控企圖誤導警員及違反《危險藥物規例》等合共21項罪名,日前再被控誤殺,案件今(20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將誤殺罪轉介高等法院審理,於6月29日到東區法院進行交付審訊程序。至於本來的21項控罪,控方則申請押後至11月24日再訊,視乎誤殺案的進度再作處理。案件押後期間被告續准繼續保釋。
控罪指被告李宏邦於2018年11月12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張淑玲,即身為正式註冊醫生,負責治療張時,沒有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包括最近張曾攝取催眠藥及不確定禁食狀態,但仍繼續施用藥物鎮靜;未有在張處鎮靜狀態期間監測其氧飽和度,及出現呼吸困難時給予氧氣;未有給予鎮靜劑的拮抗劑;當被其他醫學專家詢問時,隱瞞醫療及藥物資料。而上述的違反責任構成嚴重疏忽,而疏忽是張的死亡主因。
而被告本來被控的多項控罪則指,他於2018年11月11日在尖沙咀堪富利士道格蘭中心的「李宏邦美容整形集團」,意圖妨礙達到公正目的而提供虛假資料,即聲稱女子張淑玲於當日下午因哮喘病到訪他的診所,分別企圖誤導高級警員劉樹生及警署警長方志強。
李另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身為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獲授權管有及供應危險藥物的人,沒有根據該條例制訂的《危險藥物規例》備存登記冊,並沒以該規例的指明格式,記入他所獲得或由他供應給他人的危險藥物。控罪提及的危險藥物包括一些注射劑、藥丸或膠囊,當中部分含有安定、咪達唑侖、氟硝西泮、甲基苯丙胺及氯胺酮等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