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涉藏汽油彈還押半年 准保釋照顧病母

202005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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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法官因為人道理由,批准一名被控藏有汽油彈的被告保釋。
23歲舞台設計師姚少康,涉嫌於去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示威時藏有汽油彈,以及在去年9月14日淘大商場發生衝突期間,在牛頭角東九文化中心地盤外襲擊一名不同政見人士,分別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普通襲擊罪。他被捕後一直還押,今天(20日)早上他由律師代表申請保釋外出,終獲得法官批准。不過其保釋條件就規定他除了前往醫院探望病母外,其餘時間禁止離開住所。
法官表示,今次是基於人道理由、及考慮到申請人姚少康的母親狀況,令他相信申請人潛逃機會已減低,因而作出之決定。法官下令姚以10萬港元現金,加上他父親以10萬港元現金人事擔保外出。保釋期間他不准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並要每日下午到警署報到。法官更下令他除了探母親病、或陪母親前往醫院外,其餘時間不准離開住所。而他每次陪母親到醫院,可以在醫院逗留最多1小時。
申請人面對的管有攻擊性武器案,將於6月15日在區域法院答辯。至於普通襲擊案,就會在6月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