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女記者稱母親節採訪示威 被警搶相機噴椒兼以膝壓頸
202005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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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女記者(左一)稱採訪期間被警員搶相機、噴胡椒噴霧兼以膝壓頸。(林嘉諾攝)
本月10日母親節當天,多區發生警民衝突,有網媒女記者表示,她當時在旺角一個女廁拍攝警方的拘捕行動時,不但被奪去相機,更被警方以胡椒噴霧噴臉,又用膝部壓頸,導致受傷。有議員指警員故意傷害及侮辱記者,令人感到憤怒,認為觸犯酷刑法。
網台《娛賓》一名女記者今日(20日)表示,當晚因生理需要,到旺洗衣街公園女廁,其後發現公廁內有多名防暴警員在正為2名女生綁上索帶,隨即舉機拍攝,但警員竟上前奪走其相機並將其推到牆邊,稱其犯法,更將她拖入廁所內並強行壓倒在地上。
期間,有男防暴警員不停稱記者為「曱甴、黑記」,及以胡椒噴霧多次近距離不斷噴射及膝蓋壓頸,並用腳及警棍攻擊記者後腦額頭、太陽穴及頸部,引致身體多處受傷及短暫失去意識,她要求清水清洗洗面,但被女警用凍水「照頭淋」,其後警員更用風扇直吹其身軀,稱是為記者「降溫」,最後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她。
另有義務急救員指,當晚突然有防暴警員用強光電筒照射及辱罵他:「你呀!急救員,我叫你唔好郁,就係你依啲人,佢哋以為有人幫,先會出嚟搞事,你以為你係戰地醫生?」之後有警員指罵他:「邊個俾你走?坐低!你都係非法集結!」事主最終被指參與非法集結為由送往油麻地警署。
警方發言人回應指,一名26歲本地女子當晚懷疑於廁所內拍照,人員警告該女子停止,惟她拒絕合作,人員遂使用適當武力將其制服,期間曾一度使用胡椒噴劑,人員亦曾檢取她的相機為證物,之後已歸還,但保留檢控權利。
警方表示,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的權利,惟呼籲記者進行採訪期間應聽從警務人員的指示及遵守相關法例。
另警方指,當晚共有25名被捕人自稱義務急救員,惟他們被補時並非進行任何急救工作。任何人士如認為於警方處理任何事件時受到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