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中央提出「先決定後立法」方式推進法案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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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提出「先決定後立法」方式推進港版國安法。(中新社)
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王晨今早(22日)簡介涉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草案時表示,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在對各種因素進行綜合分析、評估和研判的基礎上,經認真研究並與有關方面溝通後,提出採取「先決定後立法」的方式,分兩步予以推進港版國安法。
王晨透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首先會根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作出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並就相關問題作出若干基本規定;同時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
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會根據憲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的授權,綜合香港具體情況,制定相關法律,並決定將相關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特區政府在香港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