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兩辦指市民日常不受影響 港府稱全力配合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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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辦表明國安法針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人,廣大市民日常生活不受影響。
「港版國安法」納入全國人大會議議程,並將於下周四(28日)的人大閉幕時表決。港澳辦今日(22日)發表聲明,指國家安全立法屬於國家立法權,中央政府通過《基本法》第23條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部分立法權,並不改變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的屬性,也並不因此喪失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應有的責任和權力,又指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訂相關法律,是必然選擇,理所當然,天經地義。
發言人又指,全國人大決定審議涉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草案,是十分及時、必要和重要,強調條例只針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的活動,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自由,包括遊行集會的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香港一國兩制方針、資本主義制度,以及高度自治和法律制度都不會變,外國投資者在香港的利益將繼續依法得到保護。
中聯辦發言人則批評,香港一些人與國際反華勢力,和台獨勢力相勾結,妄圖推動香港走向獨立或半獨立政治實體,這些人的行為不是要民主多一點少一點的問題、政治發展快一點慢一點的問題,而是要頑固對抗中央全面管治權,衝擊特區憲制制度,根本上毀掉一國兩制。該辦又指反對派及本土激進分離勢力,出於反中亂港的居心,勢必會大肆造謠抹黑,以危言聳聽的慣用伎倆製造恐懼。
中聯辦發言人續稱,草案針對的是極少數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人,廣大市民依法享有的言論、新聞、出版、集會等自由不受干預,日常生活不會受到影響,財產安全繼續得到切實保障。中央政府會始終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切實保障廣大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並會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符合法定職權、遵循法定程序,不會損害一切合法權益。
特首林鄭月娥下午亦發聲明,指特區政府支持全國人大審議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又稱當草案獲審議通過後,特區政府將全力配合完成有關立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
聲明指出,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而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其決定具有最高權威和法律效力。相關法案完善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憲法和《基本法》有關國家安全的制度和機制,強調法案沒有修改《基本法》,也沒有取代或排斥《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憲制責任和法律義務。換句話說,香港仍有盡早完成《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立法責任。
聲明重申,有關法律將建立健全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也不會影響香港司法機關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指出,港版國安法不僅是堵塞香港國家安全法律漏洞、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更有利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惟反中亂港勢力無視香港回歸中國的現實,將香港當作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故意歪曲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宗旨和內容,阻撓23條立法。
發言人批評,「港獨」和本土激進勢力乞求外國勢力干預,大搞「政治攬炒」等活動不斷升級,其行徑已威脅中國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香港已成為國家安全的一個突出風險點。發言人強調,沒有任何國家會對上述行為坐視不管,包括容忍外國敵對勢力肆意插手本國內政。中央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的港版國安法,是形勢所迫,也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勢在必行、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