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讚斬人案被告情操高尚 法官郭偉健暫不審理同類案件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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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郭偉健曾讚斬人案被告情操高尚,他暫不會審理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上月處理將軍澳「連儂牆」行人隧道斬人案的判刑時,形容斬人的被告「情操高尚」,其言論引起極大的社會爭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日(25日)發表聲明,批評法官公開發表不適當或無必要的政見,或損害法官不偏不倚的形象,亦影響公信力。他已提醒對方有關言論,對方表示同意。而郭暫時不會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聲明指,法官對社會大眾有責任,必須公平公正、無懼無私地審理案件,作為法官不可對任何人士或因由有所偏頗,因此法官及司法人員必須避免就社會中具爭議或可能訴諸法院的議題,非必要地在公開場合包括於判辭中發表任何意見,尤其是任何一種政見。當法庭需要在解決案件中的問題時,就具爭議性的政治議題發表意見,該意見必須慎重和經過斟酌衡量,並且不能超過處理當前問題的合理需要。
  
聲明續指,郭公開發表不適當或無必要的政見,有機會損害自己不偏不倚的形象,亦會影響他審理被視為與他個人政治立場有關案件的公信力。他指有關案件之所以引起爭議,是郭沒有遵守司法機構獨立及公正的原則,給人偏頗的觀感。
50歲男導遊去年8月持牛肉刀在將軍澳連儂牆斬傷3人,其中1名女士右肺萎縮,一度命危。導遊承認3項有意圖而傷人罪,被判入獄45個月。主審法官郭偉健在判詞中讚揚被告有「高尚情操」,接受刑罰的艱難時期仍關心受害人的福祉,又認為被告行為是「合理」,因女傷者推開被告致「火上加油」。郭又在判詞中滔滔不絕發表對反修例運動的意見,形容示威者「猶如一支軍隊」,作出「文革式」的極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