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藏有汽油彈錘仔 年輕廚師判囚12個月
202005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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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晉劻事發至今被拘押已7個月,終被法庭判監12個月。
年輕廚師於去年10月31日晚上,大批黑衣人聚集於深水埗白楊街附近期間,遭搜出汽油彈和錘仔。他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和管有物品意圖毀壞財物3罪,今早(25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監禁12個月。
辯方律師今日進一步求情,指感化官對20歲被告張晉劻的評價正面。被告因對特首感到失望,過往亦有參與過其他合法集會,今次犯案實有違他本性,他已深切悔意。而他被捕後還押至今已7個月,已明白要以合法方式表達意見,他對事件令家人擔心亦感到悔咎,冀法庭輕判,讓他盡早與家人團聚,重過新生活。
辯方又指,涉案的汽油彈是在場人士交給被告,而非被告有預謀帶到現場,汽油彈內只有8毫升的易燃液體,案中亦只涉及一支汽油彈,案情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
裁判官表示,被告年齡低於21歲,以他所犯控罪,除了判監或判入一些懲教中心外,別無其他選擇,但他已被還押一段時間,若判入懲教中心,還押的日子不會從刑期中扣減,此舉對被告頗不公平,因此判監較為適合。
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及辯方求情,而被告除認罪外無其他減刑因素,判他3項控罪共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