擲汽油彈宣洩不滿 15歲少年獲判感化

202005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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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接納被告犯案非為傷人,判他接受感化。
15歲男生為發洩對政府、建制派及警隊的不滿,深宵時分向着無人的馬路投擲汽油彈,他早前承認縱火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今(25日)在屯門法院兒童庭被判感化18個月。裁判官認同被告愛惜香港,想為香港出一分力,但提醒他應已知道到用這種方法實在行不通,反令父母受打擊,希望他痛定思痛,裝備好自己,再找合適崗位貢獻社會。
辯方求情稱,被告對自己的守法意識薄弱和鹵莽感到自責,他受到社會運動影響,覺得政府沒有和市民好好溝通,潛移默化下認為自己可以改變政府,令政府聆聽市民聲音。被告一時衝動下用錯方法發洩,已明白後果嚴重,自知用錯方法表達對香港的愛,慶幸事件中並無市民和財物受損傷,他希望完成學業後,可以參選區議員,從社區開始改變。
裁判官形容被告是「優秀嘅細路」,認同他滿腔熱誠深愛香港,希望他痛定思痛,好好裝備自己,在不同崗位貢獻社會。考慮到被告試擲汽油彈時已是深夜時分,沒有人也沒有車,法庭接納被告犯案目的並非傷人,故接納感化官建議,判他18個月感化,其中9個月須住在院舍。
裁判官直言,社會運動近日再牽浪潮,住在院舍可保護被告,免得他滿腔熱血再做「傻事」,希望他清楚教訓,以免「冇得返轉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