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女生認藏電油玻璃樽 望獲輕判長大當護士

202005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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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5歲女生承認管有工具擬作非法用途,獲保釋候判。
15歲中四女生於去年10月1日前夕,在天水圍聚集時被搜出懷疑汽油彈原料,因而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並擬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她今(25日)在屯門法院少年法庭認罪,裁判官准她保釋至6月19日判刑,期間索取感化官報告。
控罪指女被告於去年9月30日,在天水圍天華路管有一個內含乙醇的玻璃樽、一樽消毒藥水、一罐白電油、一些白色粉末、一些錫紙及毛巾等物品。
辯方求情稱,被告有同理心和責任感,即使去年有學生罷課,她仍會關心學校會否因此而被「殺校」,也會追問老師暑期功課的安排。案發時被告只是在貼文宣,而非管有汽油彈,她長大後希望成為護士,希望法庭給予機會。
裁判官指社會混亂仍未停止,慶幸被告手持之物尚未製作成汽油彈,否則法庭絕不輕判,反問被告:「做汽油彈真係改變到社會?」裁判官明白年輕學生有一滿腔熱血,勸勉被告:「與其犯法,不如應該讀好書,用自己才能改變社會,而非使用暴力。」
案情透露,當晚11時許,有的士司機見到被告及其他人在天水圍一帶聚集於是報警,警方到場拘捕被告,在她身上搜出涉案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