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證陶輝住所僭建霸官地 已發警告信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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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早前派員到陶輝(右)報住的牌照屋視察。
警務處外籍助理處長陶輝被指非法租用位於清水灣的牌照屋,地政總署回覆指牌照屋確有違規擴建,已向持牌人發出警告信,要求1個月內糾正違規事項,同時要求持牌人澄清有否將牌照轉讓。地政總署又發現該政府土地牌照用地以外的政府土地未經批准被佔用,已飭令佔用人於限期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至於被指當作民宿出租的另一間寮屋,同被證實違反土地牌照和寮屋登記紀錄加建構物的情況。
碧水新村1號屬政府土地牌照用地,有關政府土地牌照規定,用地可建不高於5.18米的兩層建築物,每層建築物面積不多於37.2平方米。地政總署近日經實地視察後發現,該處所出現天台構築物和地下構築物擴建,違反有關政府土地牌照的規定。該署已向持牌人發出警告信,要求在1個月內糾正違規事項。
另外,署方發現該政府土地牌照用地以外的政府土地未經批准被佔用,於是已根據香港法例第28章《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6(1)條,在現場張貼通知,飭令佔用人於限期前停止佔用該政府土地。如情況於限期屆滿後未有修正,本署會根據機制採取進一步執管行動。
而陶輝夫婦被指用作民宿出租的碧水新村另一間寮屋,土地亦屬同一個政府土地牌照的另一處許可用地,牌照限該用地作貯物用途。該處所同時亦是登記寮屋,根據有關寮屋登記紀錄,部分容許居住用途,部分容許非居住用途。經實地視察後,該署有理由相信該處所全部用作居住用途,違反土地牌照用途及登記寮屋的部分指明用途,亦出現違反土地牌照和寮屋登記紀錄加建構築物的情況,已向相關人士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違規事項。
至於警察機動部隊校長莊定賢位於在西貢田寮的村屋,經屋宇署人員到場視察,發現有若干僭建物,包括玻璃簷篷、伸縮式帳篷、支承冷氣機的金屬架,以及地下及天台搭建物。屋宇署指有關村屋未曾在「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中申報,但有關僭建物未有明顯危險,將提醒業主,並在鄉村進行大規模行動時進行執法。而村屋外圍的木圍欄,屋宇署仍在調查中。
此外,現任香港輔助警察隊總監兼新鴻基地產市務總監楊祖賜位於北港新村的村屋,早前被指在天台搭建佔約半層的長方形黑色構築物,上蓋鋪設太陽能板,懷疑僭建。地政總署指該村屋屬新界豁免屋,惟有未經批准佔用政府土地的情況,地政總署已於現場貼上通知,要求停止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