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港區人大代表批大律師公會 無法理依據質疑人大立法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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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人大代表團稱,為國家安全立法是中央的事權。
港區人大代表團昨日(26日)發聲明,不點名批評大律師公會,指公會質疑全國人大及人大常委會訂立「港版國安法」的合法性及合理性,是完全缺乏法理依據,認為公會如果不是未能理解中國憲法和基本法,就可能是別有用心地加以歪曲。
聲明指,為國家安全立法是中央的事權,而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中央雖然授權香港為國家安全立法,但從來沒有喪失中央本身的事權,中央具有最高權力及最終責任。
聲明奉勸大律師公會的負責人,應該認真再閱讀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的說明,真正認識和接受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真正理解甚麼是人大作出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