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恢復二讀泛民三度提休會待續 主席均拒批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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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下午恢復國歌法二讀辯論。(陳德賢攝)
立法會大會今日(27日)恢復二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約下午1時半,會議進入恢復二讀辯論程序,泛民議員於1個半小時內三度提出休會待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需兩次暫停會議來處理。會議最終在下午約2時50分復會,第3名泛民議員提出休會待續時,梁隨即裁定全部不批准,並且運用主席權力指今日不會再接受休會動議。會議至晚上約7時完結,草案明日(28日)繼續二讀辯論。
李慧琼下午以代主席身份主持會議期間,席上突然傳出不明聲響,經過一輪擾攘,立法會秘書處指發聲的裝置是由議員許智峯設置,但許當時不在席,李決定稍後再調查,並要求保安將發聲裝置拆除。議員胡志偉亦表示,警方今日已拘捕約300名示威者,要求李慧琼考慮休會,讓議員能夠到現場調停,惟李不同意,認為暫停會議無法即時處理社會矛盾。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議員陳淑莊在會上根據《議事規則》第16(2)條動議休會待續,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港版國安法進行辯論。陳表示,現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審議港版國安法,引起各界憂慮和恐慌,觸發嚴重信心危機,如同八十年代中英談判香港前途,又指是一國兩制最大的轉捩點。梁君彥隨即宣布,暫停會議處理相關議案。
在休會接近1小時後,梁表示明白到陳所提出的議案是備受公眾關注,但認為陳的議案措詞並不忠誠,而且全國人大正就草案進行立法工作,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才獲授權制訂相關法律,根據《基本法》第18條,港府於下一階段才被徵詢意見,認為有關議題並不迫切,故裁定陳淑莊的休會待續議案並不符合《議事規則》。
其後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亦提出休會待續議案,指有行政會議成員和傳媒報道,外籍法官將不獲授權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認為會對司法制度和獨立構成重大影響,要求休會辯論,隨後梁君彥宣布休會處理,是今日二度休會,並且是復會不足1分鐘便需要再暫停。
其後議員陳志全再提出休會待續,要求討論於今明兩日警方於金鐘一帶的部署,對市民構成不便,惟梁君彥隨即指議案不符合《議事規則》的規定,稱有責任確保會議在有秩序效率和公平進行,讓立法會在合理時間內處理議案,之後再有多名泛民議員提出規程問題,但未獲梁君彥理會,議員尹兆堅有意提休會待續,但梁表明今日不會再處理休會待續議案。
及後議員胡志偉在發言時指,希望代主席李慧琼以暫停會議的形式,讓議員解決社會當前的混亂,其後議員許智峯、鄺俊宇亦提出規程問題,要求暫停會議讓議員調停今日發生的社會事件,但李指,有多位議員曾在會上提出休會待續,但立法會主席已作裁決,認為不需要暫停會議,甚至指暫停會議也未必能處理當前矛盾。
其後李慧琼處理議員提出規程問題期間,有議員在其座位上放置發聲裝置,李要求保安將裝置移除,其後她指收到保安和秘書處的資料,確認該裝置是在許智峯的座位上發出,但許不在席,故李決定稍後調查。
梁君彥早前已預留4日共30小時處理《國歌法》,預計草案會在下周四(6月4日)表決,而當日就預留了10小時會議時數處理國歌法。文件提到,共有22項國歌法的修正案獲批,涉及5名動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