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馬地警署遭擲汽油彈案 5男被告准保釋

202005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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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早前於灣仔一店舖拘捕一名男子。
跑馬地警署今年3月30日凌晨遭擲汽油彈,日前多人落網,其中5名男子分別被控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今日(27日)被解上東區法院提堂。各人暫時毋須答辯,法庭將案件押後至8月11日再訊,以等候政府化驗所報告。裁判官批准各被告以1萬5千港元保釋外出,並要他們遵守不得離開香港及宵禁令等保釋條件。
5名被告依次為甘偉達(44歲)、倪永聰(23歲、售貨員)、區躍南(22歲、髮型師)、黃浩程(18歲 、送貨工人)及倪炳楠(20歲、售貨員)。第1至4被告被控一項縱火罪,即於今年3月30日在跑馬地警署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陳司橋的一輛私家車及跑馬地警署牆壁及地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而第5被告則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他於今年5月26日在香港灣仔交加街6號地下,保管或控制24個空玻璃樽、32罐卡式石油氣瓶、1罐天拿水、1樽天拿水、4罐汽油、13袋木塞,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或准許他人使用上述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