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梁愛詩指必惹來國際反應 須兩害取其輕

20200528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梁愛詩表示明白港版國安法會惹來國際反應。
全國人大今(28日)午將就港版國安法的決定草案進行表決。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今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明白港版國安法必定會惹起本港以至國際反應,但必須「兩害取其輕」,現階段若不作任何行動,令國家不安全、社會不穩定,也會嚇怕外資來港投資的信心。她強調在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事上別無選擇,法案勢在必行。
她提到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全國人大今日審議港版國安法前表示,已向國會報告「香港不再維持高度自治」。她批評一個主權國不應批評另一個主權國的內部事務,而美國現時指要以立法、行政手段制裁,已違背國際慣例。
被問到港人的擔憂能否如實獲得反映,梁愛詩表示相信中央政府管理港澳事務的機構有看新聞,知道港人的民意,但呼籲港人表達意見時,需要理性、平和。而人大做這件事是謹慎,目前是先講大原則及方向,繼而再立法,希望外界待細節公布再評論。
據悉,港版國安法修改稿會將「禁止危害國安的行為」改為「禁止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梁表示,修訂可令字眼較為一致,若涉及行為,「活動」範圍較闊,但仍要視乎最終字眼。她續稱,言論不會構成罪行,但若言論、行為及活動一同出現或會犯法,不用擔心以言入罪。她舉例稱,若有人一邊掟汽油彈一邊講「特首下台」,或煽動向禮賓府掟汽油彈,就不只是言論這麼簡單。至於寫書會否犯法,梁則指要視乎情況及法律條文。
梁又稱,並非港版國安法通過後,就不用再做任何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她指,目前是要有法可依,所以才訂立法律,又重申國家安全會按情況改變,亦不代表就《基本法》23條立法後就甚麼都不用做,而國家安全由中央負責,認為有新規定並不出奇。
香港的基本權利自由受《基本法》及人權法案保障,惟她認為並非絕對,在法律上亦受限制,但要寫清楚限制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亦要與目的相稱。至於港獨的活動及行為,她稱應受法律制裁,涉及損害國家安全或分裂國家,不是叫口號的問題,而是鼓吹如何做。惟法律仍未出台,現難以評論。
梁續稱,《基本法》亦提及國家機關要遵守《基本法》及《憲法》,若違反會受追究,「港區國安法」亦著重保護人權,相信任何執法機關都要按法例行事,社會不用擔心國家在港設立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機構。
對於有意見認為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不應由本港外籍法官處理,梁表示,法官就任時要宣誓效忠特區及擁護《基本法》,看不到由外籍法官審理相關案件會有任何利益衝突,而法庭制度亦會找適當的法官處理某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