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元朗衝突 社工否認阻差辦公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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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棟否認阻差辦公,案件於粉嶺法院開審。(何全泰攝)
社工劉家棟在去年7月的元朗警民衝突中,欲向警方爭取時間讓示威者散去,但被指阻礙警方防線推進,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他否認控罪,案件今(28日)在粉嶺法院開審。
23歲被告劉家棟,被控於2019年7月27日,在元朗安樂路和泰祥街交界,阻礙警員陳沛杰執行職務。
陳沛杰供稱,當日他身處警方防線第一排,手持長盾,並向前推進擬驅散示威者,期間穿着黑衫黑褲的被告與另外兩名男女站在馬路中間,在他面前兩米處,被告當時手持證件,但他看不到是甚麼證件。
被告當時隨着警方推進而緩緩後退,並回應警方警告說:「退緊!退緊!」未幾雙方距離拉近,被告亦阻礙警方推進。陳指當時警告被告行開,此時被告身體撞到他的盾牌,令他不能順暢前進。被告之後進入警方防線,最終被制服。
陳沛杰下午接受盤問時同意,被告當時沒有拿着木盾和輻射筆等物件,裝備與一般示威者有別,但衣着相近。陳承認不知道被告為何出現在該處,也沒有人詢問他;辯方指出,被告當時一直後退,沒有停下,期間右手只曾和盾牌輕微接觸,身體和面均沒有碰到盾牌,最終他被其他警員推入警察防線,惟陳不同意辯方說法。
聆訊明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