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董事涉騙7間銀行貸款1.24億元  被廉署起訴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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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中小企業1名董事及1名文員,2人涉騙7間銀行貸款1.24億港元。
廉政公署昨日(27日)落案起訴1名中小企業董事,及該公司1名文員,指他們涉嫌詐騙7間銀行99筆貸款共逾1.24億港元,以及銀行融資共3450萬港元,並詐騙而致使工業貿易署及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為該7間銀行批出的貸款及貿易融資擔任擔保人,款額共840萬港元。2名被告共被控19項罪名,將於明日(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陳志鴻,59歲,已結業的萬德國際實業有限公司(萬德)獨資董事及股東,及潘靜敏,35歲,萬德文員,同被控19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有關罪行涉嫌於2011年2月至2014年6月期間發生。
陳志鴻應萬德實質東主的要求,於2010年12月出任萬德的獨資董事及股東,該公司聲稱從事塑膠物料貿易。潘靜敏被該實質東主委派到萬德任職文員,負責公司行政事宜。
工貿署及按揭證券公司於2008年至2011年期間,分別推出包括「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及「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等多個計劃,向中小企業提供擔保,以協助它們從銀行獲取融資。
其中8項控罪,指陳志鴻及潘靜敏涉嫌一同串謀,並與2名人士,串謀詐騙中銀香港、花旗香港、大新銀行、星展香港、滙豐銀行及工銀亞洲,不誠實及虛假地表示由萬德提交作申請銀行融資的證明文件均為真實,導致該6間銀行向萬德批出銀行融資共3450萬港元。
另外6項控罪,指陳志鴻及潘靜敏涉嫌一同串謀,並與2名人士及其他身份不詳人士串謀詐騙中銀香港、花旗香港、大新銀行、星展香港、滙豐銀行及永隆銀行(現稱招商永隆銀行有限公司),不誠實地提交證明文件,聲稱有關文件涉及萬德與其6間供應商之間的交易,導致該6間銀行向萬德批出99筆貸款共逾1.24億港元,並直接向該6間供應商發放該等款項
餘下部分控罪,指陳志鴻及潘靜敏涉嫌一同串謀,並與2名人士子串謀詐騙工貿署及按揭證券公司,即不誠實及虛假地表示「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及「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的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及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