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樓上吧違停業令 負責人認罪判社服

2020060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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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立仁承認違反停業令,最終被判社會服務令。
位於尖沙咀的一間樓上吧,在停業令期間仍開後門繼續營業,負責人早前承認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案件今(2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辯方指被告背景及社服令報告內容正面,法庭經考慮後,判被告履行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43歲被告梁立仁,被控於今年4月11日,在金馬倫道26至28號金壘商業中心4樓「BarBe」內,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法例F第8(1)條發出的指示發出、就該處所而適用的指示,即該處所必須關閉。
案情指,當日凌晨1時許,警方到上址巡查期間,發現酒吧大門上鎖,但門後傳來音樂聲。人員經後門入內,揭發在面積3000平方呎的酒吧內,除被告外另有約20名顧客。被告警誡下聲稱沒有計劃營業,只是招呼朋友談天,怎料友人卻又各自攜同他們的朋友前來,才會向他們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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