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男脫檢疫手帶離開酒店 被判監3星期

2020060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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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檢疫台灣男子遭酒店職員揭發除下手帶外出,他認罪後被判即時監禁。
在深圳工作及居住的台灣男經理,上月18日帶同8歲女兒由台灣來港,打算經香港轉飛往深圳,期間須在酒店接受14天檢疫及戴檢疫手帶,惟兩天後酒店經理發現被告無戴手帶離開酒店往附近購買飲品,遂報警求助。該名男子今(2日)在東區法院承認未獲獲授權人員許可離開檢疫地點及違反檢疫令兩罪,被判監3星期。
裁判官判刑時指,政府的檢疫措施是必要,以保障全港市民安全及防止疫症爆發,而被告罔顧法律要求屬明知故犯,案情嚴重,必須判阻嚇性刑罰。裁判官認為,雖然被告只是短暫離開酒店,事後也有自行折返,但他一離開房間便有傳染風險,法庭不能輕視,經認罪扣減後,決定判他監禁3星期。
報稱在深圳從事手機工作的台灣被告徐子賀(43歲),承認於今年5月20日無合法辯解而離開檢疫地點,即中環蘭桂坊酒店1806室,及同日在香港違反檢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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