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4月網購投訴5000宗超去年全年 政府拒立法規管

202006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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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肆虐,多了市民轉用網購消費,但今年首4個月的網購糾紛亦大增。
網購愈趨普遍,涉及的消費糾紛亦上升,今年首4個月,海關收到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投訴已達1474宗,消委會接獲有關網上購物的投訴更有4654宗,兩個部門的4個月投訴均遠超去年全年。但議員質詢政府會否針對網購立法規管及訂立冷靜期,政府卻指現時本港法例已能保障網上購物者權益,無計劃另行就網購立法。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今書面回覆議員質詢,透露海關今年首4個月,接獲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投訴比去年全年多475宗,而去年全年海關只就8宗個案作出立案調查,1宗作書面警告及3宗提出檢控,截至4月,海關暫未對任何投訴作立案調查、警告或檢控。
消委會則接獲4654宗有關網上購物的投訴數字,比去年全年多90宗,消委會認為可跟進的貨品及服務投訴合共有3698宗,並已成功解決2220宗個案。
有議員問到會否會否參考加拿大、英國、歐盟及南韓等經濟體的做法,制訂法例規管網購及設立冷靜期,局方回覆指,香港現時已有不同法例保障網上購物者的權益,包括《貨品售賣條例》、《管制免責條款條例》等,而對於常見的不良營商手法,《商品說明條例》對網上及實體商戶的營業行為同樣適用,政府會留意網上平台的發展,有需要時檢討有關法例。
對於設立冷靜期方面,政府認為應優先處理投訴多、金額大,以及採用威嚇銷售手法的行業設立法定冷靜期,並指如實施網購冷靜期,將影響各行各業的運作,政府目前並無計劃對網購合約實施法定冷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