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奕園村發生虐狗案 33歲男子被捕

202006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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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交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警方於5月28日凌晨4時26分接獲一名姓周(29歲)女子報案,指她飼養的狗隻懷疑在屯門亦園村被鄰居不恰當對待。
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接手調查案件,經調查後,警方昨日(2日)上午約10時30分在屯門區拘捕一名姓李(33歲)本地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呼籲市民善待動物。根據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如殘酷對待動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或罰款20萬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