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大律師公會去信人大常委會 促立法前作公眾諮詢

202006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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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去信全國人大常委會,促就「港版國安法」立法工作進行廣泛公眾諮詢。
「港版國安法」最快將於今個月內完成審議並在港公布實施,香港大律師公會今日(3日)去信全國人大常委會,指制訂「港版國安法」已引起香港社會廣泛關注,強調一旦實施「港版國安法」,將會對全港市民、企業以至在港的海外人士影響深遠,認為進行廣泛的公眾諮詢極為重要,期望全國人大常委會向公會提供草擬文本,以便公會提交意見。
大律師公會今日去信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要求他將信件代為轉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公會在信中指出,「港版國安法」對所有在港人士及企業影響深遠,而且中港兩地於法律制度、法律詮釋、法治觀念及執行機制等方面都有差異,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不單止諮詢基本法委員會和特區政府,亦應該進行廣泛的公眾諮詢。公會又期望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供草擬文本,以便稍後提交意見。
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基本法委員會6位內地成員之一的韓大元認為,基本法第92條清楚列明,香港可以在海外請法官,無論國安法怎樣寫,都要遵守基本法,「外籍法官作為基本法規定的審判權,他的權力是有保護,國安法頒布後有些案件如何來審理,我想這個也是要應符合司法獨立原則,我建議一切都按照目前基本法,因為(基本法92條)這條文沒有修改,所以都必須要嚴格遵守。」而對於國安法有沒有追溯期、中央在港設國安機構的權力範圍等問題,韓指要待法律條文出來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