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警指控教官詐騙 付3萬買獎品僅得舊手機手電筒

202006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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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歐智威涉嫌欺詐學警一案,今日於區域法院續審。
警察學院一名警長在擔任學警班副班主任時,涉嫌多次威嚇學警,以榨取他們共25萬港元案,今(3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其中一名學警繼續作供,指受訓期間曾有人寫匿名信投訴被告濫收班費。被告得悉後,即向學警指示,若有人問起他們高額開支的問題,便回答是因留堂時需叫外賣。
被告歐智威(49歲)案發時為警長,並於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期間,同時擔任涉案2170期SS班的副班主任。他否認兩項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前警員馬寶權繼續作供,指SS班曾出現多名學警有發燒、肚瀉和感冒的病徵,卻沒有出外就醫,因被告訓示學警不要因就醫而浪費訓練時間,並推薦他們服用被告提供的藥物,而該藥物索價高達4萬港元。
馬又指,因匿名信事件驚動班主任,故他及另一名同為財務長的學警被要求重寫一份財政記錄。被告並把兩人帶到士多房內,稱會協助他們回憶起開支詳情以完成報告。最終該報告計算出班會費應尚餘2.4萬港元,惟實際結餘卻遠低於此額。被告得悉後,主動拿出金錢應付。
至受訓後期,被告收取學警合共3萬港元作為購買紀念品和獎品,惟該些獎品只得太陽眼鏡、攬枕、舊手機和每人一支手電筒。盤問時,馬指班主任負責教學工作,班別的日常運作則由被告負責。
但他在接受盤問時,同意班內學警對於被告提出的徵費均沒有表示異議,只有私下抱怨。他表示因害怕提出異議會招致被告的針對,故沒有表現不滿。
辯方指他在警署錄口供時忘記了許多案發經過,現時作供之所以能說出詳情,是因為看了SS班的短訊群組中大家的討論而已。馬寶權解釋他只是一時想不起,之後便記起案發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