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再斥3000萬購隨身攝錄機 料前線警可一人一機

202006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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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去年在300宗案件中使用隨身攝錄機。
政府物流服務署的合約公告顯示,早前為警方招標購買隨身攝錄機,並已於今年4月底批出合約,費用為2937萬港元,共涉及4個項目。資料顯示,警方現時約有3300部隨身攝錄機,再加上新採購隨身攝錄機,預計可為前線軍裝警員提供一人一機。
保安局早前向立法會提供的文件指,希望每名前線軍裝警員皆可因應行動需要配備隨身攝錄機。又指隨身攝錄機可在破壞社會安寧的事件中,產生約束作用防止違法行為。
文件指,警方去年有300宗案件有使用隨身攝錄機,共拍攝了427段影片,而其中160段是在處理公眾活動期間拍攝,當中有72段曾被用作調查或舉證用途。
警方指,收集資料時會採取所需步驟以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錄影片段如不具任何調查或舉證價值,或作其他合法用途,均須於攝製日期起計31天後銷毀。被攝錄人士亦有權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要求查閱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