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被控用雷射筆照警提訊 被告投訴警署內被迫除褲受辱

202006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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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涉嫌用雷射筆照射將軍澳警署。
去年8月11日有市民在將軍澳警署對開聚集,期間3名青年被指用雷射筆照射警署,令警署內的警員需要閃躲,3人分別被控非法集結、阻差辦公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案件今日(3日)在觀塘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8月3日再訊。其中一名被告透過律師在法庭投訴,指被告被捕後被警察圍毆至腦震盪,在警署內更有警員命令他去脫內褲,再用手「逗」其下體。
25歲餐廳經理譚浩義、23歲從事電影製作的楊家盛及18歲學生謝至禮,同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在將軍澳佳景路9號浩明苑地下外參與非法集結。譚及楊另被控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長A,謝則另被控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楊的代表律師在法庭投訴,要求法庭記錄在案,指楊於被捕當日數名警員曾包圍並襲擊頭部,由於現場情況混亂,他不能確定警員是以盾牌、警靴抑或拳頭施襲。事後他出現腦震盪,耳部亦有損傷。
律師續指,楊到達將軍澳警署後,被帶到羈留室,當時有3名穿制服警員在場,其中警員PC24078先以粗口斥罵楊,命令楊脫去短褲及內褲,當楊提出他們「無權要我除」,警員進一步說:「你入到嚟,我要你裸跑都得,乜嘢無權!」楊無奈就範,該警員其後更用右手手指「逗」其陰囊,期間不斷罵他「死曱甴」。
散庭後楊與一名女子相擁而泣,其代表律師直言,楊鼓起了很大勇氣再決定透過律師把事件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