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警頂證涉榨財警長 遭質疑財務報告出錯

202006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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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歐智威涉騙取學警共25萬港元。
警察學院一名警長在擔任學警班副班主任時,涉嫌多次威嚇學警,以榨取他們共25萬港元案,今天(4日)在區院續審。其中一名於案發時擔任班內財務長的學警繼續作供,他遭到辯方質疑其庭上證供與警方調查時錄取的供詞有多處不相同,惟學警解釋他只是一時想不起,之後便漸漸記起案發經過。
被告歐智威(49歲)案發時為警長,他於12年12月至翌年6月期間,同時擔任2170期SS班的副班主任,負責福利、宿舍管理和班務等事宜。他否認兩項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控方證人前警員馬寶權繼續作供,他於案發期間被編入SS班,負責處理班中財務。馬在盤問下同意他製作的財政報告不是如實反映一切班內開支,因他是依賴被告提供的手寫單據及個人記憶去編寫報告。惟馬否認蓄意隱瞞記錄,稱已盡力去完成報告。
辯方又質疑馬於庭上的證供與警方會面時的供詞有多處不相符,如馬錯誤向警方指出班費的盈餘金額。惟馬稱當時他利用工作的午休時間到警署錄取口供,因過程匆忙,故很多事情一時想不起,但經過「腦中追尋線索」、「順藤摸瓜」下,加上當時對被告索取高昂收費已感到不合理,故他終能記起案發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