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官准陪審團聽中文翻譯 涉製毒漢質疑不公

202006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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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人林漢榮因涉販毒和製毒被判囚。
的士司機被指於2014年與兒子販運約值100萬港元的可卡因及製毒被捕,他於2016年在高院受審後被裁定販毒及製毒等3罪罪成,判囚26年。司機早前向上訴庭提上訴,指案件以英文審訊,但法官指引陪審團時,卻罕有地准許陪審團用耳機聽取法庭傳譯員以中文翻譯法官的案情總結,做法不公。上訴庭早前已准許上訴人就此點在3名上訴庭法官席前提出上訴。上訴庭法官今(4日)要求傳譯員就事件撰寫書面供詞。案件將於今年11月3日審理。
本案上訴人林漢榮被控於2014年12月3日,連同其兒子販運合共1800多克,市值約100萬港元的可卡因,並在涉案單位製毒。案情指,警方發現上訴人於當日到涉案單位逗留逾兩小時後離開,至晚上再返回單位。警方截查他時,在其身上及該單位搜獲涉案可卡因,另發現單位正製作霹靂可卡因,上訴人向警方承認因欠債而犯案。
辯方案情則否認上訴人有欠債及向警方作招認,並指他首次到單位是拿湯給兒子,第二次則是按兒子指示拿走一袋東西。
上訴人質疑有關審訊以英文進行,但陪審團聽取法官貝珊總結案情時,疑因法官聲線微弱,罕有地要求透過耳機聽取傳譯員的中文翻譯,法官最終批准其要求。上訴方指根據一般做法,有關翻譯並不會被錄音,因此上訴人未能得知傳譯員有否出錯,對他構成不公。上訴庭早前已批准上訴方就此點在3名上訴庭法官席前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