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10警食店互毆女警受傷 男警長被控傷人明早提堂

202006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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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男警長涉嫌在元朗用玻璃樽擊傷1名女警被拘控。
元朗今年4月凌晨發生男警長疑用玻璃樽擊傷女警員事件,涉案的40歲姓梁男警長被捕後,已被停職候查。警方經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後,該名警長已被控以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將於明日(9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案發於今年4月19日凌晨4時許,10名隸屬天水圍分區軍裝巡邏小隊休班警務人員,在元朗屏輝徑2至44號一間食肆食消夜,期間有人懷疑「飲醉酒」後開始發生口角,一名警長和一名警員更一度互罵,其後一名女警上前勸喻兩人,並用手隔開兩人,期間有人用玻璃樽揮向女警頭部。
警方接到報案,派出衝鋒隊人員及軍裝巡邏小隊趕往現場處理,但一眾警員到場後,未有發現任何人在場,只遺下受傷女警。警方事後指,接獲一名姓蘇的31歲女休班警員報案,指與一名40歲姓梁男休班警員因瑣事爭執,期間男子懷疑以玻璃瓶及手襲擊女警後離去。警方於4月19日下午在元朗區拘捕涉案男警長,案件交由元朗警區重案組第3隊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