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遇襲致腦震盪 學生襲警罪表證成立候判

202006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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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日在沙田法院開審。
去年12月有網民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發起「和你Shop」,期間一名大專生被指在警方試圖制服疑犯時,襲擊警方令疑犯逃脫。他否認襲警罪,案件今(15日)在沙田法院開審。拘捕被告的警員作供,指目擊被告用右腳連踢倒地的事主背部2下,但承認現場情況混亂,錄影片段中亦看不到被告。法庭裁定表證成立,押後至6月23日裁決。
20歲被告洪嘉榮,報稱是香港知專設計學院一年級生,被控於2019年12月15日在沙田港鐵站37號店舖「西樹泡芙」外襲擊警長陳勁濤。洪選擇不自辯,也不傳召證人。
陳勁濤作供指,當日有人在沙田港鐵站破壞及堵塞出入口,警方到場時,約100人包圍指罵他們。期間有人朝警方防線掟雜物,他鎖定懷疑有份投擲的男子並上前試圖制服,混亂間他及該男子雙雙倒地,他面部向着地面,此時,他感覺到頭部遭人毆打,背部被踢,但不知道誰是施襲者,事後證實出現輕微腦震盪。
拘捕被告的警員吳文煒則供稱,事主倒地後,他見到束銀灰色頭髮的被告衝前,手提相機似在拍攝,右腳則提起,一秒內連續向前踢事主背部近腰位置2下。雖然力度不大,但形容是非自然動作,相信是有意施襲。
庭上播放當日現場錄影片段,顯示事主遇襲經過。吳看罷片段,確認片段中沒有被告的身影。辯方結案陳詞重申,片段中根本沒有類似被告外貌的人施襲,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法庭應裁定被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