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紅人Ming仔追薪案 改索償金額押後訊

202006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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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嘉銘今日申請將索償金額由430萬元改為151萬元。
曾經成為全香港訂閱人數第一位的YouTube用家的網絡紅人「Ming仔」(原名梁嘉銘 Tommy),指經理人公司突然停止向他發放每月25萬元底薪並單方面終止合約,控告對方違約索償430萬港元一案,原定今日(22日)於高等法院開審。惟「Ming仔」申請將索償金額改為約151萬港元,法官又表示合約中寫明他可獲:「每月『不多於』25萬元基本薪酬」,明言不明白「Ming仔」現時的索償金額如何計出。法官最終讓他再修改狀書及補交文件,並把案件押後至7月3日再訊。
今早只有原告方的代表律師到庭,「Ming仔」亦到庭準備作供,惟被告公司Viral Digital Studio Limited沒派代表。據悉被告公司初時有呈交抗辯書,指「Ming仔」違約向他反申索約150萬港元,但自2018年2月起該公司便沒有再與法庭及原告方聯絡。
原告方今早原打算傳召原告「Ming仔」作供,但法官指根據涉案合約,「Ming仔」每月可獲「不多於」25萬港元基本薪酬,並不等於他每月可確保獲25萬港元,且有關金額甚至可以是0。法官指原告現時的證據,未能清楚交代是如何計算出151萬港元的總索償金額,故下令把案件押後,讓他修改狀書及補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