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合作社業主若接受重建出價 市建局可直接代補地價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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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兩個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重建後可增至3000個單位’。
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今日(28日)在網誌表示,市建局已選定九龍城兩個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作重建試點項目,預料重建後可由現時的約600個單位,增至3000個單位,當中包括1000個公營房屋單位,將市區土地的珍貴資源,惠及社會上有急切房屋需要的市民。
為協助合作社社員處理散社事宜,韋指出,市建局已委聘一家對散社安排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法律顧問,為兩個試點項目內尚未解散的合作社,提供免費法律顧問服務,協助社員盡早處理散社、分契和取回業權事宜。而合作社成員經散社及分契程序獲取單位業權後,須根據合作社樓宇的土地契約條款,向政府繳付土地補價,才可以轉讓其單位,市建局會協助業主處理補地價的程序,簡化補價的審批流程。
他解釋,當試點項目的規劃獲得政府核准後,市建局會代業主統一向政府申請評估合作社樓宇的補地價款額,局方亦會按向受影響自住業主提出收購價。若業主接受市建局的出價,市建局便會直接替業主向政府支付補地價,不用業主先行墊支,每名業主亦可獲政府豁免在補地價時所需支付的數萬元行政費,相對一般合作社業主要先行補價才可以轉讓單位,相信新安排有助免卻業主準備現金周轉的煩惱。
按市建局初步評估,自住業主在扣除土地補價後收到的補償,足夠購買由香港房屋協會發展和提供的專用安置屋邨的資助出售單位,作為重置居所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