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同袍信用卡買電話 警長准保釋待轉區院審

202006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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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長劉晉寧被控盜竊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暫時毋須答辯。(李華輝攝)
男警長去年初涉偷去同袍的信用卡後,疑使用信用卡購買3部iPhone XS,又在連鎖快餐店麥當勞購買食物,涉款近3萬港元。警長現被控盜竊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11罪,案件今(30日)在粉嶺法院提訊,毋須答辯。案件現押後至8月25日,以待控方準備文件,日後將案轉介區院審理,被告續准以現金1000港元保釋。
35歲的被告劉晉寧沒有報稱職業,共被控8項盜竊罪和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産罪。控罪指被告於去年2月11日至25日期間,在香港偷去梁樂倫的兩張信用卡。他另被控在去年2月17日至3月2日,在旺角、沙田和太和的麥當勞快餐店內,盜竊共41港元的貨物,又在尖沙咀和沙田的蘋果店內,先後購買3部各值9899港元的iPhone XS。辯方表示案件押後期間,會和控方就控罪進行商討。
據悉,被告案發時任職警長,他涉偷去同袍的首張信用卡後,疑用來購物。事主發現信用卡有可疑交易後,取消舊信用卡並補領新卡,惟被告涉用舊卡「偷龍轉鳳」盜去事主的新卡後,再用新卡購買食物和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