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退出香港眾志撇關係 黃之鋒羅冠聰曾淪階下囚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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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中)、周庭(右)及羅冠聰(左)今日同時宣布退出香港眾志。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早(30日)通過「港區國安法」後數小時,黃之鋒、周庭及羅冠聰隨即宣布退出一手創立的香港眾志。現年23歲的黃之鋒,曾任香港眾志秘書長及學民思潮召集人,於2011年只有14歲時,與同校同學林朗彥成立學生組織學民思潮及組織社會運動。
黃於2012年的反國教運動中冒起,指政府想透過新設的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向學生洗腦,迫使政府取消推行有關課程。在2014年違法佔領行動(佔中)時,黃在罷課集會結束後號召集會人士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重奪「公民廣場」,黃進入廣場後隨即被抬走拘捕。
黃亦在2014年佔中時因阻礙執達主任清理旺角彌敦道佔領現場,於2018年1月在高等法院被判監3個月,他在服刑6日後獲准保釋候上訴,黃要求改判緩刑或足以讓他即時獲釋的短期監禁。上訴於2019年5月判他上訴減刑得直,改判即時監禁2個月,要入獄繼續服刑。黃之鋒與學聯前秘書長羅冠聰等人於2016年成立香港眾志,以「自發、自主、自決、自立」四大主張為黨綱,以「民主自決」為最高綱領。
在去年的反修例示威期間,黃曾到德國與德國外長海科·馬斯會面,談論香港街頭示威的情形,黃又獲邀到美國國會出席聽證會,獲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接見,並在國會上呼籲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香港政府對他們在聽證會上作出嚴重失實指控深表遺憾,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則批評佩洛西與黃之鋒等人會面是是非不分,要求美方立即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另外,黃曾報名參選去年的區議會選舉南區海怡西選區,惟最後被告知不符合候選人資格,提名無效。
至於現年26歲的羅冠聰,是香港眾志創黨主席,曾任第五十八屆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秘書長。羅於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當選,羅於宣誓就職時刻意提高誓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字聲調(陰上聲),並於誓詞前後呼出「不會效忠於殘殺人民的政權」、「權力歸於人民,暴政必亡」、「民主自決,抗爭到底」等字句。當時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裁定其宣誓有效。時任特首梁振英其後入稟司法覆核,要求取消羅冠聰等4名泛民主派議員的議員資格,2017年7月法庭為司法覆核作出裁決,宣布羅的議員資格被取消。
另外,羅作為重奪「公民廣場」行動的策劃者之一,因案件被法庭定罪及判監,律政司於2017年8月提出刑期覆核,要求判羅即時監禁,由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加刑至8個月監禁。羅在2017年9月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其間羅被囚於塘福懲教所,最後於2018年2月終審法院裁定羅冠聰上訴得直。
而現年23歲的周庭,為香港眾志前常委及前副秘書長,曾任學民思潮發言人。周就讀中四期間加入學民思潮,在佔中期間辭任學民思潮發言人,到2016年與羅冠聰及黃之鋒創立香港眾志。周庭於2018年參與立法會補選香港島選區,惟選舉主任稱根據《立法會條例》主觀地認定周庭提名「無效」,指香港眾志採用「民主自決」的主張,即使並不提倡港獨,但同意公投應包括獨立和地方自治等選項,「清楚顯示」周庭沒有真心及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周庭的Plan B區諾軒其後正式參選港島區補選。到2019年9月,周庭對立法會補選的選舉呈請獲裁定勝訴,區諾軒則被裁定「非妥為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