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裙底等罪行「無王管」 當局倡訂新例堵漏洞

202006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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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建議訂立新例,規管偷拍裙底等行為。
現行法例並無針對窺淫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包括偷拍裙底)而訂立的特定罪行,就此,保安局參考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報告後去信立法會,建議訂立多條新的刑事罪行,涵蓋窺淫、未經同意下為了得到性滿足或不論目的為何而拍攝私密處、私密窺視罪行、發放相關照片或影片,以及未經同意下發布等,但保安局未有建議刑期。
保安局指,於2015年至2018年間,共有275宗案件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61條「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裁定罪成,當中73%(約200宗)涉及在公眾和私人地方使用手提電話拍攝裙底,及在未經同意下上載私密影像。
惟終審法院在去年裁定,有關條文不應擴展至涵蓋犯罪者使用自己的電腦的情況;而其他相關罪行如游蕩、破壞公眾體統等亦有一定限制,刑罰較輕,而且未必適用於私人地方作出的行為,因此有迫切需要訂立新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