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店女店東認虐狗 官斥出手狠辣判囚8月

202006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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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貝柳螢(左)認罪被判囚,求情稱沒把狗打至有表面傷痕算克制。
大埔一間寵物店於年初爆出女店東為狗隻提供美容服務時,除了用藤條打和用腳踢狗外,又捉着狗頸項,吊起狗隻,並將狗掟向牆。此外,她為另一隻狗剪毛時,又曾揪起狗帶並將狗左右揈。女東主事後被控8項虐畜罪,她今(30日)在粉嶺法院承認其中5罪,餘下3 罪則獲控方撤銷。裁判官斥被告出手狠辣,又違反顧客信任,重判被告入獄8個月。
案情透露,28歲被告貝柳螢案發時是大埔翠怡街寵物美容店御犬舍的東主。有人於今年初,在Facebook發布5段片段,顯示被告於去年8月17日至去年10月18日期間曾虐待狗隻。片段顯示,被告照料狗隻時,曾多次用藤條、腳踢和打頭等方式虐狗,她又曾將一隻狗掟向牆,另扯起另一隻狗的狗帶把狗揈。
被告承認該5罪的案情後,控方撤回餘下控罪,並透露被告已與該3項控罪的狗主有賠償共識,會在法庭程序以外處理。
辯方求情稱,被告本質良好,對動物沒有仇恨,自己亦有養狗。由於狗隻面對陌生的寵物美容師時往往表現不合作,一般美容師會讓狗隻慢慢冷靜下來,甚或將狗退回給主人,但被告在本案中卻用錯方法處理,希望完成委託。辯方強調被告在案中並非要滿足自己而做出殘酷兼沒人性的行為,而她自知要將狗還給主人,故沒有將狗打至有表面傷痕,行為尚算克制。
辯方指事件在網上曝光後,其寵物店已結業,其個人資料亦在網上瘋傳,令她飽受欺凌和滋擾,她更因事件而需求醫,證實患上鬱躁症。辯方重申被告只是工作「俹簁」,並非抱着扭曲心態折磨狗隻,她亦願意向狗主賠償。
裁判官斥被告出手殘忍,雖然狗隻未有因被告施襲而有傷勢,但被告行為狠辣,有時更使用器具打狗,故判她即時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