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香港須盡快成立國安委 成員包括三大紀律部隊首長

202006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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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特區政府須按規定,盡快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成員包括3名司長、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入境處處長及海關關長,此外,亦包括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消息指,特首辦主任陳國基將兼任香港國安委秘書長,正待中央任命;而警務處維護國安部門負責人,則會由一名副處長掌管,現任高級助理處長劉賜蕙是熱門人選。
香港國安委由最少10人組成,主席由特首擔任,秘書長料由曾任入境處處長,現任特首辦主任陳國基兼任,最終由中央拍板落實任命。至於香港國安委成員,三大紀隊部隊之首榜上有名,即警務處處長、入境處處長及海關關長;值得一提的是,警務處維護國安部門負責人,亦是香港國安委成員之一。
至於警隊內部新成立維護國家安全部門,消息指,現時有兩個方案,一是現任監管處處長劉賜蕙升任副處長(國安),轄下的高級助理處長(國安)職位由蔡展鵬接任,助理處長(國安)則由江學禮接任。另一方案,是由兩名現任副處長蕭澤頤(行動)及郭蔭庶(管理)其中一人兼任新部門負責人,同樣待中央拍板。據悉,新部門不會稱為政治部,稍後會再確定名稱;成立初期,人手編制約有200人,之後會陸續增加至數百人。